刑事诉讼的具体诉讼程序主要包括立案、侦查、起诉、审判和执行五个阶段,以下是对这些程序的详细阐述:
一、立案
1. 立案的定义:
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环节,指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、控告、举报和犯罪嫌疑人自首等材料进行审查后,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,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。
2. 立案的材料来源:
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。
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。
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。
犯罪人的自首。
3. 立案的条件与程序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、控告、举报和自首的材料,应当按照管辖范围,迅速进行审查,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,应当立案;认为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,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,不予立案,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。控告人如果不服,可以申请复议。
立案程序包括:
接受材料:司法机关接到报案、控告、举报或者自首的材料后,应当立即接受,并制作笔录。
初步审查:对接受的案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,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。
作出决定: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,应当作出立案决定;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,应当作出不立案决定,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。
通知与送达:决定立案的,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,并送达相关当事人。对于不立案的,除通知控告人外,还应当告知其申请复议的权利和途径。
复议与复核: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复核。
二、侦查
侦查是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,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、查明 ...
立案程序包括:
接受材料:司法机关接到报案、控告、举报或者自首的材料后,应当立即接受,并制作笔录。
初步审查:对接受的案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,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。
作出决定: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,应当作出立案决定;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,应当作出不立案决定,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。
通知与送达:决定立案的,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,并送达相关当事人。对于不立案的,除通知控告人外,还应当告知其申请复议的权利和途径。
复议与复核 ...